曹妃甸海事局2020年第一期海事预防

河北海事局  2020-05-14 15:28:12

关于近期几起事故的海事预防

 

各相关单位:

2020年第一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3起,等级均为小事故。

2月8日,浙江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供给船“XR5”轮由天津驶往曹妃甸途中,在曹妃甸分道通航制水域,机舱突发火灾,造成主机停车,全船断电,并造成一名值班机工烧伤。

3月15日,荣成某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散货船“HSD178”轮在由曹妃甸三港池文丰码头出港过程中,在航行至三港池307-309号浮筒之间时,由于船位偏离航道中心线,搁浅在309号浮南侧航道东边线上。

3月17日,曲某个人所有的散货船“YZ9”轮在靠泊首钢313泊位过程中,因为锚链受力过大导致断裂,造成该轮左锚及4节锚链落水。

第一季度,辖区以外的事故情况时有发生。

3月6日,散货船“CH”轮在长江口灯船以北25海里处与某渔船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船上7人失踪。

3月15日,温州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HD186”轮在浙江舟山大猫山北部水域与安徽芜湖籍散货船“XTH2”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HD186”轮沉没,6人落水,3人获救,3人失踪。

上述事故情况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给辖区的通航安全形势稳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针对本季度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特提出以下预防建议:

曹妃甸三港池航道附近水域属于港区内通航环境形势较为复杂的区域,航道分支点多,航道狭窄,船舶驾驶人员应急处置不当,易发生船舶搁浅事故。需要船舶驾驶人员要提前了解航路附近的水文气象情况,特别是重载船舶,在航经狭窄水域时,要注意控制船位在航道中心线上,及时修正风、流对船舶操纵的影响,避免偏离航道中心线而搁浅的情况。

二是建议航运公司和船舶要切实加强对船长及船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船员对船舶管理体系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设备的操纵规则。船舶轮机员要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定期对主机,辅机,应急发电机等关键性设备进行保养,对相关管路进行维护,及时发现管路老化的安全隐患;船舶驾驶员要定期对锚机,绞缆机,锚链等关键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锚链老化情况检测,对于磨损超规格链环及时进行更换,保障机器、设备的有效性。

三是建议各航运公司应做好船员的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对于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商渔船事故,船公司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传达给船员,船员应汲取事故教训。船员应加强对航线附近的渔船航行知识的学习,在航线设计时尽量避开渔船作业密集区,在航行过程中应谨慎驾驶,提前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