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沧州大港海事处)-“和谐168”轮

沧州海事局  2018-04-25 11:30:29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冀海事罚字20180****10010号

“和谐168”轮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案

韩风萍


韩风萍所有的“和谐168”轮于2018年3月15日由天津马棚口码头航行至南排河赵家堡渔码头水域期间,船上共有7名船员,缺少船长一名,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

缴纳罚款,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大港海事处

2018.04.24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