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公示表
填报部门: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0]040102001011 | 刘**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刘** | 刘** | 2020年9月21日,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通过船讯网发现停靠在秦皇岛中港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舾装码头“凯盛油6”轮的AIS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调查,该轮AIS关闭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20:13,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该轮于2020年9月21日09:15开启AIS。该轮AIS的开关由船长刘**负责。 | 罚款人民币1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秦皇岛海事局
| 2020.11.9 |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