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长安178

秦皇岛海事局  2024-07-30 08:47:32

海事行政处罚公示表

填报部门: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730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4]040102000711

 

长安178轮从事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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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靠秦港19#泊位浙江瀚禹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长安178”轮进检查时发现,该轮2024年5月24日在曹妃甸由河北海瀚船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残油4.9立方米,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7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秦皇岛海事局

 

202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