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 [2024]040102001711 | “海盛达16”轮(海安法)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 丁** | - | 2024年8月14日,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于中港船厂舾装码头的“海盛达16”轮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驾驶台安装有两部VHF设备(1台型号为FT-805、另1台型号不明),该轮休息室另有1台FT-805的VHF设备,该轮的《船舶电台执照》显示:准予设置并使用型号FT-805的VHF设备1台,另2台VHF设备为该轮擅自安装使用的,存在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当时的责任船员为船长丁**。 | 罚款人民币1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按照《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案由5一般情节裁量。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