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事局圆满完成2024年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沧州海事局  2024-02-18 15:36:16

2024年春节期间,沧州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河北海事局和沧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提前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一是组织召开节前安全调度会,对5类重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分解了17项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各个部门。制定《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预测分析报告》,确定辖区重点风险 8 项,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码头现场巡视及海上巡航执法活动,按规定时间频次落实覆盖监管要求,实时掌握辖区施工作业船舶、四类重点船舶、停靠越冬船舶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督促各航运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关键性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公司制度无漏洞、安全管理无死角。

二、聚焦重点,守护船舶平安出行。一是紧盯煤炭、原油、矿石、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船舶,规范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管理,加强载运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现场监管,对于在码头作业的危险货物船舶做到应检尽检。二是调配优质执法资源,重点打击旅游船艇非法载客、不遵守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海上钻井平台作业船舶监管,重点关注油田运输倒班人员船舶情况,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

三、服务民生,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道畅通。一是提升静态监管效率,施行“即报即办”“线上申报”等便民服务举措,高效服务到港船舶各项海事申报手续办理,实现船舶靠妥即可装卸货,提升船舶周转效率;二是加强与港口、货场等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科学安排登轮检查时间,减少因海事现场监管造成船期延误;三是加强与地方交通、能源、港口、引航等单位部门的信息共享,落实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保畅措施,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水路运输高效畅通。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预警预控。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气象预警,通过电话、短信、VHF 广播、网站等方式,及时、多渠道转发大风、能见度不良、海冰等恶劣气象预警信息,及时提醒港口单位、辖区船舶做好防抗工作。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24小时畅通,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按照“接报即报、边报边核”的原则,要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尽快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

春节期间,沧州海事局共投入执法人员11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车次,安全监管船舶进出港1269艘次,安全监管货物824.54万吨,其中电煤运输525.66万吨。发布气象预警3次,通过短信预警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6264条,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1次,未发生海上险情和交通事故,有力维护了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了电煤运输海上通道畅通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