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3年8月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3]0401020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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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 | 2023年8月3日,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鹏瀚油2”轮于2023年8月3日0044时自秦皇岛东港开往秦皇岛西港,于2023年8月3日0140时靠泊秦皇岛西港24号泊位华鑫968轮,2023年8月3日0739时船长高**向秦皇岛西港海事处补报进港报告(报告编号:CBBG202310414833),报告在船船员8人,实际在船船员为7人,存在1个航次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该轮船长高长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秦皇岛海事局 | 2023.8.9 | |
2 | 海事罚字[2023]040102001012
| (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 陈* | 2023年8月3日,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鹏瀚油2”轮于2023年8月3日0044时自秦皇岛东港开往秦皇岛西港,于2023年8月3日0140时靠泊秦皇岛西港24号泊位华鑫968轮,2023年8月3日0739时船长高长新向秦皇岛西港海事处补报进港报告(报告编号:CBBG202310414833),报告在船船员8人,实际在船船员为7人,存在1个航次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该轮船舶经营人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秦皇岛海事局 | 2023.08.9 |